近日,格尔木市社保局全面完成机关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月人均增资164.16元。

  据了解,本次调待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为使机关及企业退休人员第一时间享受到调待福利,格尔木市社保局在省州业务部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下,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扎实开展数据清理、核查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档案出生日期、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等重要调待数据准确无误;加强与财务、合作银行沟通,畅通资金划拨、支付渠道,在省业务部门完成调待数据维护之后,根据生成的调待数据二次核对调待人员各项参数,经四级审批后,将待遇发放数据及时推送至财务系统进行发放。

  此次调待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定额调整即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挂钩调整即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22.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5%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29元的按29元增加。倾斜调整即根据艰苦边远地区2—6类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15、20、25、30元;2022年12月31日前70—74岁、75—79岁、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40、60元。

  此次调待,分别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第19、第8连涨。截至7月24日,格尔木市已完成2023年度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及补发工作,惠及全市16660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发共计发放1914.40万元,调待后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64.16元。(记者 汤红红

[责任编辑:张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