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格尔木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光
  明等2名同志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4年1月30日政协格尔木市第九届委员会第9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格尔木市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决定:增补光明、刘新甫2名同志为政协格尔木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李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