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火车站区域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综合整治,长效规范行车行为,营造良好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火车站区域开展为期4个月的交通秩序和公共秩序综合整治,现通告如下:
  一、迎宾路全线为交通严管路段,全线设立监控和抓拍系统。
  二、火车站划分停车区域,东广场为出租车停车区、西广场为公交车停车区、地下停车场为社会车辆(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私家车)停车区。
  三、客运出租汽车要按照标志、标识在东广场候客通道排队候客,上客即走;公交车在西广场停车区规范停车候客;社会车辆按照指引标识,从广场东侧入口驶入地下停车场,按照地面标志停车入位,从西侧出口驶出,严禁占道乱停,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停车。
  四、在火车站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划的标志、标线通行,禁止在站外道路两侧停车候客、乱停乱放。严禁出租车插队抢客、违章停车,严禁在客运综合枢纽站江源路西门和迎宾路南门随意停车揽客。
  五、落客平台临时停车下客,即停即走,严禁在落客平台停车候客或长时间逗留。
  六、行人在火车站区域内通行时,应当按照设置的指示标志、标识标线等引导系统有序通行,不得翻越护栏、横穿马路,确保人身安全。
  七、出租车、公交车公司要做好从业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文明驾驶培训,文明行车;社会车辆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区域划分,提高文明素养,树立公德意识,尤其是各行各业干部职工要走在前、做表率,带头遵守火车站区域交通秩序管理规定,文明规范停车行车。
  八、火车站周边区域不得摆摊设点、临街商户不得店外经营、临街停车位不得停放“僵尸车辆”。
  九、整治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将派驻人员在火车站区域开展专项整治。
  十、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将按照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
  格尔木市公安局
  格尔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5日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