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人口近30万,其中少数民族占42%。

  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青海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市”。

  2022年2月,成功入选国家民委“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近年来,格尔木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族团结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同频共振,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基础,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完善工作部署和措施。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不断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和表彰机制,形成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抓好宣传教育,按照“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的原则,通过广角度、宽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为民族团结进步增添新的色彩,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良好氛围。深入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行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摄影文学作品征集等活动,有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以民族传统竞技、广场文艺演出、民族团结进步“经典歌曲大家唱”“民族团结杯”系列比赛、五子湖户外徒步、民间射箭邀请赛、“五人制”足球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凝聚力、吸引力、感染力,形成“人人都树立民族团结思想,人人都懂得民族政策,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的大好局面。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从“四史”学习中深刻理解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感恩奋进、团结干事的强大动力,推动形成全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史学习教育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下沉基层解民意、惠民生,持续巩固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坚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主动预防和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矛盾与隐患。坚持以“凸显特色,打造亮点,提升水平,呈现实绩”为目标,深入总结创建经验,注重典型经验和亮点举措的集成推广,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全力以赴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复检复验的延伸检查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加强对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创建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稳步均衡发展。

  围绕抓实惠民工程,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加稳固。近年来,安排民族事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平安格尔木建设、城市民族工作等专项经费4208万元,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先后建成乌图美仁乡卫生院“蒙医馆”、唐古拉山镇卫生院“藏医馆”,推动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需求,群众满意度持续提高。进一步完善民族学校基础设施,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落实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要求和相关配套保障,普及和使用程度及质量持续提高。抓好社会保障,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参保率,全面提升少数民族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28181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7822人。其中,少数民族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650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480人。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扶持刺绣、服饰、木雕、编织等合作社发展,“三馆一站”、体育场馆等实现免费开放。发挥窗口作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劳动保障等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维权指导等服务,促进少数民族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劳务增收。抓实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滋养民族团结之花处处绽放。

  不断深化重点任务,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二进”活动。在家庭积极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在社区打造“石榴籽家园”,增强民族团结意识,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在乡村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和“五个认同”,坚定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乡镇(街道)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系列活动,促进辖区内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在学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设好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常识和民族团结教育课程,增强各族学生的祖国观、历史观和民族观;在机关积极开展“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把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服务各族群众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在企业结合“四史”学习教育活动,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旋律;在寺院深化“四进”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知法守法、正信正行、服务社会;在军警营积极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等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提升“九连冠”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在市场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常态化;在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旅游”宣传活动,促进旅游产业与民族文化、特色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纵深开展;在网上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活动,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网上群众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今后格尔木市将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全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者:李莎莎  

[责任编辑: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