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格尔木市社保部门充分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细化工作举措,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理论学习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国家、省州市相关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党支部学习内容。通过开展政策培训会、集中学、自学、比武练兵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乡镇、街道社保专干深入学习相关政策。

  安排部署到位。及时传达学习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坚持“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调度推进、亲自掌握工作进度,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明确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进展、见成效。

  政策宣传到位。通过集中宣讲、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线上线下多渠道广泛宣传政策,持续提升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缴费积极性。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快递业人员参保制度,加强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力度,鼓励企业为农民工优先参保。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和分析应用,引导更多人员长期持续参保,推进参保扩面。设置专岗专窗,畅通电话、窗口咨询渠道,为参保人员答疑解惑,推动实现社保政策最广泛覆盖。截至目前,开展政策宣传活动20余次,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8348人。12450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6764名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12家快递企业、246名快递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代缴政策到位。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为低保、中轻度残疾、重度残疾人分别以100元、50元、300元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截至目前,为4782名退休城乡居民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893.62万元。为928名低保、重度残疾、中轻度残疾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4.8万元。

  待遇保障到位。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280元,年满70周岁每月再加发130元高龄补贴。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统一提高到1692元,全面落实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统一的参保办法和待遇政策,实现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同缴费同待遇,增强失业保障能力,助力减少农民工因失业返贫现象。积极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筑牢因工伤残致贫返贫防线。截至目前,为4782名退休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708.52万元,为80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14.49万元,为318名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708.52万元。

  兜底保障到位。持续与市扶贫、民政、残联、乡镇、街道等部门做好信息对接,及时更新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突发困难户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名册,加大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突发困难户、低保、中轻度及重度残疾人的参保及待遇享受的监测力度。截至目前,全市脱贫户230户765名建档立卡脱贫人员、12户37名边缘户、突发困难户养老保险参保率100%,充分发挥社保政策效应,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记者:汤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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