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格尔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相关决策部署,根据省委平安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聚焦“便捷、高效、规范、创新”目标,优化全市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运行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精准服务,努力实现各类问题化解最多跑一地、跑一趟。

  在具体工作中,全市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扮演纠纷化解“和事佬”。全面实施“四纵四横四提效”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严格按照“一件纠纷、一名调解员、一调到底”的工作要求,努力解决好中心转办的每一起人民调解案件。以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为核心,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形成“铁三角”模式,齐抓共管,合力出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形成从矛盾纠纷源头到末梢的完整治理链条。

  全市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坚持法律惠民,甘为公法服务“铺路人”。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在线文书生成、公证律师等服务。法律顾问联合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开展宣传,鼓励支持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并发挥专业职能,对村规民约的条款、语言、逻辑和表述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建议,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内容质量和可操作性。

  全市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实行开门接访,争当依法信访“奠基者”。通过市级领导与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双联双包”模式,市级领导定期在市民接待大厅坐班,会同部门主要领导开展联合接访,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做到随访随接,推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推行网上信访办理“1515”制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高效处理来信来访。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共办结诉前调解案件1877件、司法确认246件、立案登记502件、委派调解案件1526件、受理信访案件17件、法律咨询276件、已申请法律援助案件25件、人民调解案件95件、来访案件271件、网上信访227件。

  全市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不断健全制度,做好规范建设“参谋长”。奠定规范建设基础,研究制定“5322”工作机制,即管理服务5项制度、事项处理3项制度、人员管理2项制度、档案管理2项制度;以“综治信息系统+网格化服务管理+N”模式,构建平战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制度保障,推行社会治理“十联”运行模式。

  格尔木市将以保稳定促发展为目标,以平安建设为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以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为切入点,以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律服务及履行信访接待等工作为重点,推动全市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运行,更好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记者:李莎莎 通讯员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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