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农村路网结构,改善农村路域环境,今年以来,格尔木市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市城乡公共交通体系日趋完善,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机制“长效管”。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路长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等实施方案,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级管养机制、“七公开”制度及安全生产督查整改工作,建立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公开道路许可审批流程及行政处罚程序,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今年以来争取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资金、市财政资金2140.72万元,统筹推进自然村道路硬化、危桥改造、乡镇通三级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村公路交通网络体系建设,同乡(镇)政府签订农村公路承包养护合同,推行“专业养护+承包养护”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地区路网的覆盖度及农村公路养护水平,为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规范管理“常态护”。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格限高、限宽、限重,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站点布局,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采取固定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严查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路警联合“交通综合执法网络”,实现巡查检查全覆盖。今年以来,召开货运源头企业集体约谈会3次,出动执法人员423人(次),巡查货运源头运输企业20家(次),检查货运车辆580辆次,通过企业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抽查“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785台次,对违法行为全部责令停止整改。同时,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宣传活动4次,发放治超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4000余份,引导货运车辆驾驶员合法合规装载运输。
  强化服务“长远建”。坚持“为运而建、为运而管、为运而养”的发展思路,着力构建“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行政村为终端”的农村客运物流运营体系,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畅通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以及农牧区客运“村村通”工程。不断健全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推动格尔木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全市公路通车里程3410.546公里,农村公路1609.705公里,公交线路总长度628.3公里。全市4个乡镇、42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畅,乡镇、建制村通畅率为100%。全市设有城市公交综合调度中心1座、公交公司1家、公交车107辆、公交候车亭127座、城乡汽车站12个,开通客运线路13条,其中城市公交线路7条、城乡公交线路6条,惠及农牧区群众2万余人。
  记者:汤红红
[责任编辑:李芙蓉]